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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职教迎改革红利

来源:职教论坛 【在线投稿】 栏目:综合新闻 时间:2022-05-23
作者:网站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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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事实上,在原先的职业教育法中,职业教育的目的被表述为“培养技术技能人才”,新法中的表述是“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优化职业教育类型定位,将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和提

事实上,在原先的职业教育法中,职业教育的目的被表述为“培养技术技能人才”,新法中的表述是“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优化职业教育类型定位,将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和提高国家竞争力提供优质人力资源支撑。

江苏苏州健雄学院中德班的学生在了解机器构造。 (资料图)

职业教育法此次修订的最大亮点之一,是首次以法律形式明确“职业教育是与普通教育具有同等重要地位的教育类型”,并通过推进普职融通等顶层设计,真正实现职业教育从“层次”到“类型”的转变。

新法中,以“产教融合”一词取代原先职业教育法中的“产教结合”,用9处“鼓励”、23处“应当”和4处“必须”,进一步明确诸多举措。

其中包括:国家发挥企业的重要办学主体作用,推动企业深度参与职业教育,鼓励企业举办高质量职业教育;企业可以设置专职或者兼职实施职业教育的岗位;企业开展职业教育的情况应当纳入企业社会责任报告。除此之外,新法还包含对深度参与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企业做出奖励、税收优惠等激励政策,“真正从法律层面让企业参与不难、参与有利”。陈子季说。

拓宽学生学业通道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修法还明确了重点支持、地方为主的投入机制。举办职业教育本身就是一项高投入事业,根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统计,职业教育办学成本是普通教育的3倍左右。针对这一现状,新法增加规定:国家根据产业布局和行业发展需要,采取措施,大力发展先进制造等产业需要的新兴专业,支持高水平职业学校、专业建设;国家优化教育经费支出结构,使职业教育经费投入与职业教育发展需求相适应,鼓励通过多种渠道依法筹集发展职业教育的资金;省级人民政府制定本地区职业学校生均经费标准或者公用经费标准,职业学校举办者应当按照生均经费标准或者公用经费标准按时、足额拨付经费,不断改善办学条件。

破解产教融合难点

同时,新法在提高职业教育认可度和吸引力,增强社会契合度和适应性方面也作出了规定。

在北京电子科技职业学院党委书记张启鸿看来,新法的实施必将为学校更深层次推进产教融合创造广阔空间和机会。“这既为解决校企合作校‘热'企‘冷'、产教融合‘合'而不‘深'提供了法律保障,也为在遵循市场机制和规律的前提下,找到适合校企双方互利共赢之路指明了方向,增强了底气。”张启鸿说。

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是职业教育办学的基本模式,也是办好职业教育的关键所在。但是长期以来,产教融而不合、校企合作不深不实一直是职业教育的痛点、堵点。

“把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作为两种不同教育类型来定位,是构建职业教育法律制度的基础。”教育部政策法规司司长邓传淮介绍,新法规定了国家统筹推进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协调发展;规定职业教育是为了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使受教育者具备从事某种职业或者实现职业发展所需要的职业道德、科学文化与专业知识、技术技能等职业综合素质和行动能力而实施的教育;规定职业学校学生在升学、就业、职业发展等方面与同层次普通学校学生享有平等机会,禁止设置歧视政策。

“除了设立本科层次职业学校,新法还为两方面的探索预留了空间”,陈子季说,“一是在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本科职业教育专业,二是在专科层次的职业学校设置本科职业教育专业。这些都充分表明,职业学校的学生不仅可以读大专,还可以上本科,从法律层面畅通了职业学校学生的发展通道。”

新法规定,中等职业学校有关专业实行与高等职业学校教育贯通的招生和培养;高等职业学校和实施职业教育的普通高等学校应当在招生计划中确定相应比例或者采取单独考试办法,专门招收职业学校毕业生。这意味着中职学生和本科之间有了通道。

浙江省东阳职业教育中心学校举行技能比武。图为学生在参加钳工项目竞技中。 (资料图)

上海市浦东外事服务学校代表队在二〇二一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夺得中职组二等奖。 图为该校获奖队员合影。 (资料图)

新法着力建立健全服务全民终身学习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具体来说,纵向贯通形成技术技能人才培养的完整通道,规定高等职业学校教育由专科、本科及以上教育层次的高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等学校实施;支持在普通中小学开展职业启蒙、职业认知、职业体验等。横向融通则构建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的“立交桥”,规定国家建立健全各级各类学校教育与职业培训学分、资历以及其他学习成果的认证、积累和转换机制,促进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的学习成果融通、互认;规定职业学校教育与职业培训并重,职业培训机构、职业学校和其他学校等都可以开展职业培训。

文章来源:《职教论坛》 网址: http://www.zjltzz.cn/zonghexinwen/2022/0523/181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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