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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职教迎改革红利(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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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义务教育后实行“普职协调发展”,不是取消中等职业教育,而是要转变发展中等职业教育的思路,实现中等职业教育办学的基础性转向,重点放在提升中
义务教育后实行“普职协调发展”,不是取消中等职业教育,而是要转变发展中等职业教育的思路,实现中等职业教育办学的基础性转向,重点放在提升中等职业教育自身质量,拓宽中等职业教育学生成长成才的通道。
新法取消了“普职分流”的表述,改为“在义务教育后的不同阶段因地制宜、统筹推进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协调发展。”这处修改曾一度引发公众热议,被认为或许意味着将“取消初中后的普职分流”。
5月1日起,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以下简称“新法”)正式实施。这是职业教育法时隔26年的首次修订,新法篇幅由原来的3000多字增加到1万多字,内容大为拓展丰富,体系结构更加完备,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更强,充分体现了新发展理念和制度创新,系统构建了新时代职业教育法律制度体系,对推动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将发挥重要作用。
“有4个关键词需要把握。‘义务教育后'是指初中教育以后要实行普职分类教育;‘不同阶段'是指高中教育阶段和高等教育阶段,都有职业教育和普通教育;‘因地制宜'指不能‘一刀切',要允许各地普职比例在一定范围内存在差异,可以根据区域社会发展的程度、本地产业发展的需要和现代职教体系建设的情况合理规划职业学校和普通学校的招生规模;‘协调发展'是指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同等重要,两种类型的教育没有高低之分、优劣之别,只有办学模式的融合、育人方式的差异。”陈子季说。
在广东2021年职业院校学生专业技能大赛中,深圳市第二职业技术学校汽修专业女生古慧晶(左)勇夺汽车机电维修赛项目一等奖。 (资料图)
“这其实是一种误读”,面对公众关切,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司长陈子季表示,新的表述是对我国基于“双轨”教育的基础上义务教育后普职分类发展,做出与时俱进的更科学、更规范表述,“它体现了各级各类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理念,也为我国高质量教育多样化发展提供了法律依据。”
两种教育同等重要
文章来源:《职教论坛》 网址: http://www.zjltzz.cn/zonghexinwen/2022/0523/1817.html